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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怎样区分

你好,问一下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怎样区分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2-20 05:20:38 已帮助26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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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怎样区分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有许多相似之处,如二者的犯罪主体完全相同,都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上都是直接故意;客观上都是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犯罪对象都可以是本单位的资金。但二者是性质不同的两种犯罪,在犯罪客体、对象、行为以及主观上还是有明显的区别。具体来说,这些区别表现在: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单位资金的使用权,犯罪对象只能是单位所有或处于单位经营、管理、使用中的资金,不包括实物状态的财产;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单位对财物的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犯罪对象不限于本单位的资金,还包括一切具有价值的财富和物质。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的行为方式只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使用本单位的资金;后者的行为方式是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手段可以是侵吞、窃取、骗取以及其他方法;前者虽然擅自将本单位资金挪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是并未转移所有权,而后者则表现为以侵吞、盗窃、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这里的占有是永久性的占有;前者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时,法律并未要求数额较大,后者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求数额较大;前者挪用资金进行一般活动时,法律要求“超过三个月未还”,后者对侵占的时间并不要求。
3.犯罪主观方面不完全相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然都出自直接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前者是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后者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的故意;前者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打算用后归还;后者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司、企业财物的所有权,是永久性的占有,而不仅仅是暂时使用的问题。要注意,以个人名义用单位资金购置物业作为单位办公用地,并非个人使用,不构成挪用资金罪。另外,行为人违反公司的财务制度,挪用公司钱款用于发展本公司销售业务,并非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不符合挪用资金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故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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