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非共同债务即个人债务应由负债方独立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债权人主张共同偿还需承担举证责任。债权人若希望该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需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法院将不支持其诉求。
2.离婚时个人债务不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个人债务不应作为分割对象,债权人只能向实际负债方主张权利,无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还款责任。
3.负债方应注意留存相关证据。负债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个人债务时,应注意留存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据,如消费记录、借款用途说明等,避免离婚后因债务归属问题产生纠纷。
4.债权人出借资金时需做好风险防范。债权人在出借资金给夫妻一方时,若希望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应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债务,或留存债务用于其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相关凭证,以防后续主张权利时举证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