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的诉讼时效计算规则。若借条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若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需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该合理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二)让借条产生“失效”效果的条件。这里的“失效”指诉讼时效经过。当债务人未按约定还款,债权人三年内既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也无其他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三年后诉讼时效经过,债务人可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三)诉讼时效经过后的债权状态。即便诉讼时效经过,债权本身依然存在。若债务人自愿向债权人偿还欠款,之后不能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