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原则上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此时父亲可主张直接抚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判定:法院会综合双方情况,按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可从以下方面举证: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确保能提供良好物质生活;适宜的居住环境证明,如住房条件利于孩子生活学习;自身教育背景与陪伴时间优势,如能辅导学习、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家庭支持系统证明,如亲属愿意协助抚养的书面声明。
(3)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处理: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可提交孩子自愿表达随己方生活的书面材料或申请法院安排询问。
(4)对方不利情形的举证:若对方存在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犯罪记录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可收集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社区证言等证据,增强己方主张的说服力。
提醒:
争取抚养权需及时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避免证据灭失;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想法,切勿强迫;不同案情的证据收集方向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