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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拆迁安置房究竟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人应为符合拆迁条件的被征收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上年度规定的75%;申请人必须是无房住户、住房困难户、危房困难户、住房特困户;申请人必须有本市城区常住5年以上户口,现居住的房屋为申请人所有。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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