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操作流程:律师先和当事人沟通,了解孩子年龄、双方经济与生活环境等情况,确定诉求。
(二)重视证据收集:收集能证明当事人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像稳定收入、居住环境证明;若对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如不良嗜好、暴力倾向,也要收集相关证据。
(三)制定合理方案:依据收集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制定诉讼策略或谈判方案。能协商就争取达成抚养权协议,协商不成则提起诉讼并在法庭辩论。
(四)考虑上诉事宜:判决后当事人不服,可依情况决定是否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