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要及时关注企业破产情况,主动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应得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补偿金等权益。
(二)准确计算自己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便确定补偿金数额。工作满一年对应一个月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同时明确自己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了解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