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误工费 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
若是民事主体实施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受轻微伤,并由此需要住院治疗,致使该受害者不能到公司正常上班而没有收入来源,此时,该受害者可以请求实施侵害行为的民事主体,支付误工费、
医疗费等费用,若是民事主体不愿意支付,可以
起诉。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
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和合理*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举证责任医疗费的
赔偿数额,按照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