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挪用店铺资金四万的情况,店铺应及时与涉事人员沟通,要求其尽快归还资金,避免情况恶化。
(二)若涉事人员拒绝归还,店铺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资金流向记录、财务账目等,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涉事人员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在提起公诉前主动退还挪用资金,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