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运用
离婚证据时应注意:
1、
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
当事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的;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
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
民法院调查收集。
二、以下是当事人在
起诉离婚时需要搜集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
家庭暴力,应提交
法医鉴定,提出
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
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
行政处罚、
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
处罚决定或
判决书。
3、如涉及有
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
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
结婚证、子女出生证、
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引起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
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
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有
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
房产证或
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
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
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
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