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立
口头遗嘱的条件是在危急的情况下,
遗嘱人临时立下遗嘱,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订立口头遗嘱的程序是必须有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见证的方式,可以事后做书面或口头证明。对口头遗嘱当场作出书面记录的,要注明年月日,并由记录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
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