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跨国的婚姻的手续:
1、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
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
涉外婚姻管理
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
当事人的
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
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登记。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
结婚证。
4、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
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
法定结婚年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禁止结婚的情形】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