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与对方沟通,要求其提供合理的诊疗记录和费用清单,确认是否存在过度医疗情况。若对方拒绝沟通或提供相关材料,可向医院了解其实际治疗进展及出院建议。
(二)对于后续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可停止垫付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并告知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三)若对方起诉,应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对方存在过度医疗行为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医嘱等。也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治疗的合理性进行鉴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