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房产证仅登记一方姓名的房产分割需综合多因素判断。若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解决措施:无需分割该房产,房产仍归原登记方所有。
2.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
-解决措施:可先计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的金额,由产权登记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3.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可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解决措施:双方先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如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
4.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买房并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解决措施: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