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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案件。
4、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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