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起
撤销权之诉根据《
民法典》规定:“因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
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
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保护自己的利益。
2、提起公司人格否认之诉根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滥用
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逃避
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将
土地出让金予以转移,明显属于滥用法人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预期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公司人格否认之诉,让法人个人和单位
承担连带责任,以此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1、如果对方手头有财产的话,就进行
财产保全,拿到生效
判决书。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且这些债权能够成为撤销权行使的前提和基础,对那些根本不适合行使撤销权的债务,例如劳务之债没有
担保的债等等。则不能行使撤销权。
(2)债权行使撤销权必须在全同的有效成立期间。在
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都可以采取
债的保全措施。遇到
非法集资人恶意转移房产的情况,受害者可以
报警后向,请求对非法集资人员进行财产保全,在的最终结果出来之后在
申请强制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防止
犯罪嫌疑人恶意转移财产,提高追回被骗资金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