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和行政案件:若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不服第一审裁定,需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二)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三)严格遵守上诉期:上诉期是法定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上诉权,不然一审判决、裁定就会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