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小产权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
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
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
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因小产权房没有有效的
房屋产权证,在财产处理时存在障碍,按照目前的司法依据,法院一般对小产权房归属问题不作处理,或仅确定房屋的使用情况。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