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销售假冒伪劣香烟金额达10万,嫌疑人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有立功表现,如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等,也可获得从轻处理。
(三)主动坦白犯罪事实,积极退赃退赔,尝试与受害者沟通并取得谅解书,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四)若不是累犯,应在庭审过程中强调自身并非惯犯,争取法官在量刑时予以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