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现在的产假规定是这样的:女职工生孩子能享受 158 天的产假,在生孩子之前还可以提前休假 15 天。
要是难产的话,就再多给 15 天产假;要是生了多胞胎,每多一个宝宝,就增加 15 天产假。
要是女职工怀孕还没满 4 个月就流产了,能享受 15 天产假;要是怀孕满 4 个月流产了,那就可以享受 42 天产假。
另外,要是符合法律法规去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了能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能再延长 60 天产假,男方则可以享受 15 天的护理假。
这个规定主要就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让她们在生育期间能得到更好的照顾,同时也有助于促进人口的均衡发展。
要是大家有具体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或者纠纷,都可以去进一步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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