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残疾赔偿金,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九级伤残赔偿系数为20%。
(二)收集好医疗费用凭证,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进行赔偿。
(三)确定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计算误工费。
(四)明确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护理费。
(五)保存好就医或转院的交通费用票据来计算交通费。
(六)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
(七)根据医疗机构对受害人伤残情况给出的意见确定营养费。
(八)等待法院根据侵权人过错程度、侵权后果等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