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还在持续的时候,或者是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都能够提出要分割之前没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出现了重大的事由,就像一方偷偷地藏起来、转移走、卖掉、弄坏、挥霍夫妻共同的财产,或者是伪造夫妻共同的债务之类的,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利益,那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去分割共同财产。
等到要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一起商量着怎么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商量不拢,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没有过错的那一方的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这里得提醒一下,关于具体的法律该怎么运用,还有时效之类的问题,其实是挺复杂的,所以最好是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得到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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