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未按离婚协议支付赔偿款,另一方应在知道对方未履行起三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二)若权利受损已超过二十年,若无特殊情况,法院将不予保护,所以要及时主张权利。
(三)当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诉讼时效会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利用此规则保障时效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