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夫妻要是用双方名字去买房,一般就会被当作是婚后的共同财产。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除非有另外的约定,不然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用双方名字买的房,这就可以理解成是夫妻双方对这房子的共同处置以及都有共有的意愿。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很明确的书面约定,说这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能够证明买房的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出的资,并且明确约定了只归这一方所有,那这房子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最重要的就是要看买房的时候双方有没有特殊的约定,还有出资的情况等这些具体的因素,通过这些来确定房子到底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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