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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况

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以上即为撤销取保候审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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