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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公共设施,治安处罚

有关损坏公共设施治安处罚,如果损失不大,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

如果损失较大,会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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