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方面,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像在国家机关,还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里面从事公务的那些人都算。
客体,主要涉及公款的使用权以及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行为表现,有好几种情况。
一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公款挪给个人用,拿去搞非法活动,像赌博、走私之类的;二是挪用公款的数额比较大,拿去进行营利活动;三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都还没还。
在认定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得证明行为人有挪用公款的故意,而且确实实施了挪用的行为,同时挪用的公款得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或者有一些特定的情形才行。
要是只有挪用公款的想法,但是没有实际去做那些行为,那是不构成这个罪的。
不同情况的认定标准以及具体的细节,在相关的法律法规里都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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