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范围
直接损失如车辆维修费用可要求赔偿;若车辆无法正常使用,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也可能获支持;车内人员人身损害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运营车辆停运可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二)收集证据
主张额外赔偿需有充分证据证明损失与事故的关联性及合理性,如维修发票、租车合同等。
(三)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依据实际损失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赔偿数额,避免不合理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