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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登记著作权的条件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1]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上述即为国家版权局登记著作权一个的具体解答,谢谢采纳。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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