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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追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有可能会触犯我国《刑法》的危险驾驶罪,会处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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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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