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形式:前者为非公司制的“企业”,后者为“公司”;
2、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上:前者为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为以其投资额承担有限责任(除外情形: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与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时,投资人也要对公司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税收方面,前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后者缴纳企业所得税。
4、适用法律方面:前者为《个人独资企业法》,后者适用《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
5、信用方面:前者信用度要高于后者。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