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起诉后原告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承担,但需减半交纳。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是因为撤诉系原告主动终止诉讼程序,应承担相应的费用责任。
(2)诉讼费用的设立目的是补偿国家司法资源的消耗,原告撤诉意味着不再继续使用司法程序,因此需承担该费用的部分成本,减半交纳的规定既考虑了司法资源的实际消耗情况,也适当减轻了原告的经济负担。
(3)若在撤诉前双方当事人就诉讼费用的承担达成一致协议,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可按照协议确定费用承担方,这一情形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优先尊重双方的协商结果。
提醒:
原告申请撤诉前,可与对方就诉讼费用承担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后续争议;若无协议,需自行承担减半后的案件受理费,申请撤诉前应充分考虑相关费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