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员职务侵占罪的认定,主要有这么几个要点。
一方面,得看收银员有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因为他是收银员嘛,对经手的那些财物有管理、支配之类的权力。
另外,侵占的财物得是本单位的,而且数额得比较大才行。
通常来讲,数额达到 6 万元以上就符合数额较大的标准。
还有,得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就是要把本单位的财物偷偷地占为己有,既不退还也不交出来。
就像收银员把收的营业款偷偷藏起来或者挪作他用,等单位让他返还的时候他还拒绝。
要是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就很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那收银员就得面临刑事处罚。
不过,到底是不是构成职务侵占罪,还得根据实际的案件细节以及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