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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异议管辖权

仲裁异议管辖权,就是当事人针对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提出的不同看法。

要是有一方觉得这个仲裁机构没权利受理这个争议,那就能在仲裁程序开始后的特定一段时间内去提出异议。

通常来讲,提出管辖权异议得满足法定的条件,像提出异议的主体得是合适的,提出异议的时间也得在规定的范围里之类的。

仲裁机构会仔细去审查这个异议,如果异议是成立的,就会裁定驳回仲裁申请,或者把案子移交给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要是异议不成立,那就继续进行仲裁程序。

在实际的情况中,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结果对仲裁的进程以及当事人的权益都有着很大的影响。

所以,当事人得认真对待管辖权异议这件事,按照法律规定和仲裁规则,及时地提出异议,并且要配合仲裁机构的审查工作,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新修订: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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