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四大条件是这样的:首先说主体条件,这里说的主体有特别的要求,得是那些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行。
接着看行为条件,这种犯罪行为表现为徇私舞弊,意思就是明明知道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却不按照法律规定去履行追究的职责。
再说说结果条件,因为这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就会让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能够继续下去或者不断扩展,从而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最后是客体条件,它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管理活动。
只有当这四个条件全部都满足了,才能够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这就像是一个必须同时满足的组合,缺一不可,一旦满足了,就意味着这种犯罪行为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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