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里,通常是能够依据已查明的事实先作出判决的。
倘若部分财产的情况暂时没法弄清楚,那法院就可以先针对已查明的婚姻关系解除以及子女抚养等事宜作出判决,这与民事诉讼法中关于部分判决的规定是相契合的。
然而从实际情况来讲,法院一般都会尽量把财产状况查清楚之后再一并进行判决,目的是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争议。
要是出现了未查明财产就先行判决的情形,之后又发现了新的财产线索,未分得财产的那一方是可以针对未分割的财产另外去起诉,要求重新进行分割的。
但要注意,这种情况必须得符合诉讼时效等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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