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犯罪有这些特点。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说,那就是心里想着要去实施犯罪,心里有犯罪的故意。
意思就是,做这些预备行为的人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为之后的犯罪行为做准备。
其次,客观上有实施预备行为,像准备犯罪用的工具,或者制造一些有利于犯罪实施的条件之类的,不过这些行为,还没开始真正去实施犯罪。
最后,没能着手实行犯罪是因为一些外在的原因,不是他自己想停就停的。
要是他自己主动放弃了预备行为,或者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那可就不是预备犯罪,而是犯罪中止。
预备犯罪算是犯罪的一种未完成形态,虽然还没给别人带来实际的危害结果,但也不能没事一样,是应该受到一定刑罚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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