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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行政强制中止执行的方式

行政强制中止执行主要有这几种方式:要是当事人在履行行政决定时确实碰到困难,或者暂时没那个履行能力,那执行就得中止;要是有第三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权利主张,并且理由还挺充分的,那也得中止执行;要是执行下去可能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可中止执行又不会损害公共利益,那同样要中止执行;还有行政机关自己觉得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一些情况。

而不属于行政强制中止执行的方式,像终结执行,就是行政机关已经按照法定程序把该做的都做了,已经没有继续执行的必要;执行和解,是当事人跟行政机关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都已经履行完毕;自行履行,就是当事人自己把行政决定确定的义务给履行了。

要记住,具体到底用哪种执行方式,得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的情况来确定。

要是对行政强制中止执行有啥疑问,最好去咨询专业的律师。

最新修订: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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