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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提起撤销仲裁裁决

第三人若想提起撤销仲裁裁决,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

首先,他必须是仲裁案件利害关系人,这是前提。

依据相关法律,要有证据表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的情形,像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能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以及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

在程序方面,第三人要在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之后,法院会对申请以及相关证据进行细致审查,最终作出裁定。

这一系列程序和条件的存在,旨在保障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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