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纵走私犯罪的构成条件大概是这样的:从主观方面来说,行为人得清楚知道那是走私行为,并且是故意去放纵它。
要是因为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没发现或者没阻止住走私行为,那就不能定这个罪。
从客观方面看,就是海关的工作人员为了私利而做坏事,借着自己职务的便利,只要看到是走私行为,就故意不去管。
这里说的“放纵”,就像是不按照法律规定去查处,也不采取必须的办法去阻止之类的行为。
而且主体得是特殊的,必须是海关的工作人员。
只有这些海关工作人员在履行海关监管职责的时候,做出了前面说的那种为了私利而放纵走私的行为,才有可能构成放纵走私罪。
要是不是海关工作人员做了类似的行为,那可就不算这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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