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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合伙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合伙企业,它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是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来操作的。

具体来说,就是针对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通过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来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接着再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进行核定征收的时候,得先确定好应税所得率,通常这个比率是由税务机关根据不同的行业等各种因素来确定的。

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会按照分配比例来确定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之后就适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去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比如说,有一个持股合伙企业,它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是 10%,投资者 A 的分配比例是 30%。

要是这个合伙企业当年的经营所得是 100 万元,那 A 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 100×10%×30% = 3 万元,然后再根据相应的税率表来算出应纳税额。

这里要注意,核定征收可不是适用于所有的合伙企业,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认定和管理哒。

最新修订: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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