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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开庭后还能被驳回吗

行政诉讼开庭之后,确实存在被驳回诉讼请求的可能性。

倘若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无法有力支撑其诉讼主张,亦或是未能证实被诉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等情况,那么经法院审理之后,便有可能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就好比,原告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提出违法诉讼,然而在庭审期间,却无法拿出足够的证据去反驳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时所依据的事实以及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

在此情况下,法院就很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但需要强调的是,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是有严格要求的,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证据规则,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进行判定,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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