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能够就共同债务的分担比例展开协商,只要此协商结果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便具备法律效力。
其二是公平原则。
当不存在约定或约定不清晰时,需依据债务的实际用途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对债务进行合理分割。
比如,倘若一方因家庭生活中的大额支出而进行借贷,那么双方就应共同承担该债务;倘若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却未将此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则无需承担。
其三是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
夫妻之间针对共同债务的分割约定,无法对抗善意的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依然有权向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主张债权。
然而,承担了超出自身份额债务的一方,是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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