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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解释有什么规定
最高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解释有什么规定
刑事法律指与刑事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当事人相关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罪的立案标准,当事人应该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等等刑事辩护问题都可以在刑事法规中找到法律依据。所以了解基本的刑事法规还是很有必要的。
2024-02-19 05: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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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解释有什么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传染病,是指由于致病性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寄生虫等侵入,发生使人体健康受到某种损害以及危及生命的一种疾病,可以通过不同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传播,造成人群中传染病的发生或者流行。传染病是危害严重的流行性疾病。忙染病的传播或者流行,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而且会严重影响传染病流行区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就直接破坏了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各级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传染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组织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灭病媒昆虫、动物等;有计划地建设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创造改善公共卫生的条件;遇有传染病暴发、流行,要组织力量补救,决定紧急措施的实施等,(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已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是针对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而言,但并不排斥行为人对其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则可能是故意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不是出于过失,而是出于故意,不仅预见到,而且希望或者放任它的发生,那就不属于本罪的犯罪行为,而构成其他的故意犯罪。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构成本罪,必须是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的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的结果,也不可能有甲类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险。对有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的一般行为,应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有造成传染病流行危险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传染病防治法中的病媒生物是指什么
传染病防治法中的病媒生物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生物,如蚊、蝇、蚤类等。 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牧场、林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消除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怎样定量刑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量刑: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哪些要件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已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是针对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而言,但并不排斥行为人对其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则可能是故意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不是出于过失,而是出于故意,不仅预见到,而且希望或者放任它的发生,那就不属于本罪的犯罪行为,而构成其他的故意犯罪。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传染病,是指由于致病性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寄生虫等侵入,发生使人体健康受到某种损害以及危及生命的一种疾病,可以通过不同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传播,造成人群中传染病的发生或者流行。传染病是危害严重的流行性疾病。忙染病的传播或者流行,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而且会严重影响传染病流行区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就直接破坏了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各级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传染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组织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灭病媒昆虫、动物等;有计划地建设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创造改善公共卫生的条件;遇有传染病暴发、流行,要组织力量补救,决定紧急措施的实施等,(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已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是针对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而言,但并不排斥行为人对其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则可能是故意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不是出于过失,而是出于故意,不仅预见到,而且希望或者放任它的发生,那就不属于本罪的犯罪行为,而构成其他的故意犯罪。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5、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对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地区或者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未按照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防疫、检疫、隔离、防护、救治等工作,或者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6、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灾情,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7、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拒不执行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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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14:17:14
帮信罪,传唤你了是吗
问题:派出所打电话告诉我涉嫌洗钱让我过去,给我发个派出所位置,会拘留我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11:28:26
不构成,大于14岁,只要双方自愿就行
问题:22岁男和15岁女发生性关系,女方自愿的,构成强奸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10:58:27
构成,可以选择报警。
问题:前后以送礼为由在我这拿了两万8千块,后来我经过核实他根本没有这个关系人,所有的事情都是他虚构出来的,这个事情构不构成诈骗罪?
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10:50:45
什么案件,稍后我们沟通一下
问题:我是被害人2017年被骗2021年检察院对被告做出不起诉决定,我现在要求刑事自诉还可以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22 20:20:5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介绍卖淫7次非法获利4万元左右。该量刑多久?
陈晓伟律师
2024-05-22 14:23:50
你好,取保候审结束的,保证金需要退还。
问题: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可以退吗?
殷建伟律师
2024-05-22 13:56:17
应该是,累犯不得缓刑,所以会判实刑,开庭后收监
问题:五年内两次犯了不一样的罪行开庭会被羁押?
樊乐乐律师
2024-05-22 10:12:43
向相关办事部门说明情况:详细解释你已经刑满释放多年,并且在出狱后一直表现良好,看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或提供其他辅助材料来满足办事要求。
问题:但是我开不出来,办理有些事情需要无犯罪证明,现在已经出来将近十年了,被判刑五年,想问一下以前因为打架?
樊乐乐律师
2024-05-22 10:13:47
1.?补充侦查或核实情况:可能有新的证据或线索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者对之前的案件情况进行补充调查。 2.?告知案件进展:向你通报案件在检察院的进展情况以及后续可能的安排。 3.?办理相关手续:比如办理取保的一些后续手续或对取保期间的表现进行确认等。
问题:公安取保满了一年现在检察院取保也8个月了这几天公安叫过去一趟具体是干嘛呢?
樊乐乐律师
2024-05-22 10:14:38
案底一般不会消除。 犯罪记录会被长期保存,即使经过了 10 年甚至更长时间,案底依然存在。案底的存在主要是为了记录个人的犯罪历史,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再次犯罪的量刑、特定行业的准入审查等方面会被参考和使用。不过,虽然案底不会消除,但随着时间推移和个人的良好表现,其影响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逐渐减弱。
问题:案底10年了会不会消除?
杜强吉律师
2024-05-22 20:20:5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介绍卖淫7次非法获利4万元左右。该量刑多久?
殷建伟律师
2024-05-22 13:56:17
应该是,累犯不得缓刑,所以会判实刑,开庭后收监
问题:五年内两次犯了不一样的罪行开庭会被羁押?
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14:17:14
帮信罪,传唤你了是吗
问题:派出所打电话告诉我涉嫌洗钱让我过去,给我发个派出所位置,会拘留我吗?
陈晓伟律师
2024-05-22 14:23:50
你好,取保候审结束的,保证金需要退还。
问题: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可以退吗?
樊乐乐律师
2024-05-22 10:13:47
1.?补充侦查或核实情况:可能有新的证据或线索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者对之前的案件情况进行补充调查。 2.?告知案件进展:向你通报案件在检察院的进展情况以及后续可能的安排。 3.?办理相关手续:比如办理取保的一些后续手续或对取保期间的表现进行确认等。
问题:公安取保满了一年现在检察院取保也8个月了这几天公安叫过去一趟具体是干嘛呢?
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10:58:27
构成,可以选择报警。
问题:前后以送礼为由在我这拿了两万8千块,后来我经过核实他根本没有这个关系人,所有的事情都是他虚构出来的,这个事情构不构成诈骗罪?
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11:28:26
不构成,大于14岁,只要双方自愿就行
问题:22岁男和15岁女发生性关系,女方自愿的,构成强奸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10:50:45
什么案件,稍后我们沟通一下
问题:我是被害人2017年被骗2021年检察院对被告做出不起诉决定,我现在要求刑事自诉还可以吗。?
樊乐乐律师
2024-05-22 10:12:43
向相关办事部门说明情况:详细解释你已经刑满释放多年,并且在出狱后一直表现良好,看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或提供其他辅助材料来满足办事要求。
问题:但是我开不出来,办理有些事情需要无犯罪证明,现在已经出来将近十年了,被判刑五年,想问一下以前因为打架?
樊乐乐律师
2024-05-22 10:14:38
案底一般不会消除。 犯罪记录会被长期保存,即使经过了 10 年甚至更长时间,案底依然存在。案底的存在主要是为了记录个人的犯罪历史,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再次犯罪的量刑、特定行业的准入审查等方面会被参考和使用。不过,虽然案底不会消除,但随着时间推移和个人的良好表现,其影响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逐渐减弱。
问题:案底10年了会不会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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