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子,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配,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院会依据财产实际情况,秉持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分割。
而一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子,一般被视为该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不过,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要是房子是一方受赠或继承得来且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明确表明只赠与或只由该方继承,那就属于该方个人财产;若未明确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总之,不同情况下房子的归属和分配方式有所不同,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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