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大股东对被投资企业具备实施控制的能力,那就得进行并表。
所谓控制,就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凭借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从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足够的能力运用这一权力去影响其回报金额。
就像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时候,一般就意味着拥有了控制权。
不过呢,要是通过其他途径,像协议安排等方式也能实现控制,那同样需要进行并表。
然而,要是仅仅是大股东,却没达到控制的标准,像只是拥有重大影响,通常是持股比例在 20% - 50%之间,那就不需要进行并表啦,而是采用权益法核算等其他会计处理方式。
这一切都是依据会计准则中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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