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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不履行股权转让协议

首先,隐名股东虽不像显名股东那样对外具有公示性,但他们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倘若隐名股东不履行该协议,显名股东或者其他受让方就能够追究其违约责任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属于典型的合同违约情形。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也就是按照协议的约定转让股权

要是继续履行在实际情况中已无法实现或者并不合理,那么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对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也涵盖了预期能获得的利益损失等。

并且,如果在协议中有约定违约金条款,守约方就可以依据此条款要求隐名股东支付违约金。

要是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守约方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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