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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协议隐名股东

在共同出资协议里,隐名股东的情况着实复杂。

隐名股东就是那些实际出了资,却没被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等公示文件里的出资人。

其一,共同出资协议必须清晰地明确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即登记在册的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像出资份额、利益分配以及决策权等方面都得涵盖其中。

从法律风险层面来讲,隐名股东存在着权益难以直接对抗公司外部第三人的隐患。

倘若显名股东擅自对股权进行处分,那么隐名股东的权益极有可能会遭受损失。

为了能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隐名股东务必要留存好出资证明等相关证据

一旦发生争议,便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依据双方的共同出资协议以及实际出资等事实,来主张确认股东资格或者让显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等。

不过,这需要满足法定条件,且在司法实践中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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