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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微信盗窃如何辩护

盗窃罪的无罪辩护要点从我国刑法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为基础,结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理论进行分析。

理论上讲,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条件的,就构成盗窃罪;

否则,就不构成盗窃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一是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二是犯罪主观方面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是犯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四是犯罪客观方面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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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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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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