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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接受的财物上缴构成行贿罪

通常情况下,仅仅将之前接受的财物上缴,这并不足以构成行贿罪。

行贿罪的定义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

倘若行贿人是主动把财物给予他人,且本身具有行贿的故意,即便事后采取了上缴等补救措施,依然无法改变行贿罪已经构成的事实。

然而,要是处于被索贿的情形中,同时没有获取到不正当利益,并且还能及时上缴财物等,那么就有可能不构成行贿罪。

必须要留意的是,在司法认定方面,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像给予财物的初衷、是否对受贿人有所求、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及上缴财物的时间等。

当遇到这类法律问题时,一定要妥善保存好相关的证据,这样在司法程序中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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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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